各专业班级辅导员:
为了做好毕业证书发放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:
1.毕业证领取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1)在读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;未合格的学生须报名参加下学期学校统一补考,成绩合格后方可领取。
(2)在读期间所有费用已缴清;未缴清的应到学校财务缴清所欠费用后,凭财务开具的发票领取。
(3)就读期间在学校参加人社部门资格证考试并成绩合格(其他机构取得的证书无效)。
(4)就读期间无违纪或违纪处分已消除。
2. 领取证书时必须本人到场领取,本人如有疾病等原因无法到场领取的,应做好相关代领取手续,保证相关材料的齐全。代领手续:需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《代领委托书》,写明指定代领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等信息,同时代领人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领取时签名处签代领人信息。
3.辅导员发放毕业证时间:即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。9月30日下午17:00将毕业证发放表及未领取毕业证书返还给教学实训科,并通知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时间到教学实训科领取。
4.为方便今后毕业生工作开展,请通知所有毕业生加入毕业生QQ群47498090。
特此通知
教学实训科
2018年7月18日